今天來談談到底要不要讓孩子幫忙做家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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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於96年5月9日訂頒「大專校院服務學習方案」,各校將此列為必修學分。其實早在公佈前,有些中小學,會將幫忙做家事,列為家庭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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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「服務學習」(Service-Learning)是經驗學習的一種型式,青年學生在服務過程中滿足社區與被服務者的需求,透過服務學習過程中的反思與互惠,獲得學習效果與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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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,當事情演變成被動服從規定,而不是主動自願參與時;再加上各校配套措施執行上的不健全;整個幫助的美意,成了鬧得沸沸揚揚壓榨勞力的校園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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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我的一位大老闆學生分享以下的資料,他突然領悟而大笑著說,難怪我老婆的思慮比我清楚,因為家事都是她在做的。呵呵~請來看看到底是什麼「震撼性」的文章吧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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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如果禁止人們,不讓他們擁有他們自己已經習慣的多數固體物,他們應該在戶外時,你讓他們留在教室內,他們的人格會腐化。你會減少他們的擁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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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我們有一間教室,小朋友一天必須在教室待上五、六、七個小時,刻苦地學習,而他從來沒有到戶外去,我們會認為在那麼多的學習當中,他會學到些什麼。但經驗顯示,顯然超過一定比例之後,在教室的時間越多,他學到的就越少。這樣一來,教育好像有哪裡不對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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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敎育,什麼是對的呢?……一個孩童每花一個小時在學校的書桌前,他就必須要花一個小時在運動場上,接受有教練指導的體育活動,而且是真的體育活動,不是『好,這是你的球,孩子,你們先去打排球,打個十五分鐘,然後我來這兒跟伯朗小姐說話,他是新職員。』我是指真正的運動,全力以赴的那種。」
——L.羅恩 賀伯特 摘自《遊戲大會》1956
note:在朋友的鼓勵下,終於再度提筆寫下,關於運用「學習技術」,以及在這樣的教育哲學下培育出的孩子們,成長的故事。大家都有小時候,我把小時候的他們比喻成毛毛蟲,剛開始總是刺刺的難以相處;但有一天,你會看到他們蛻變成美麗的蝴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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